降风险,增效益,就选在德咨询!
咨询热线:
18620089239
全部服务分类
新闻
• NEWS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新闻 > 税务信息

广州跨境电商退税的资料准备及应对流程

发布日期:2025-12-22 13:28:43 浏览次数:

在广州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(以“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”模式为例),退税流程涉及资质备案、资料准备、申报审核等多个环节,需严格遵循广州市税务部门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相关规定。以下是更详细的资料准备及全流程说明:

 

一、前期资质准备(核心前提)


 

企业需先完成基础资质备案,确保符合退税主体要求:

 

1. 企业注册与经营范围

- 营业执照注册地需在广州(含南沙、黄埔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内),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“跨境电子商务”“货物进出口”“技术进出口”等相关表述,若未包含需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经营范围。

- 需通过“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平台”完成注册信息更新,确保与实际经营地址、联系方式一致。

2.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

- 登录“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”,选择“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”,填写企业基本信息(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经营地址、联系人等),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,提交后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(或各区分中心)现场核验纸质材料,通常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,领取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。

3. 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

- 通过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(http://www.singlewindow.cn)“企业资质”模块,提交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申请,上传营业执照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材料,审核通过后获取《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》,此备案为出口报关及退税的必要前提。

4. 出口退税资格备案

- 登录“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”,进入“我要办税→出口退税管理→出口退(免)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”,填写企业银行账户(需为广州本地对公账户,用于接收退税款)、退税计算方法(外贸企业选“免退税”,生产企业选“免抵退税”)等信息,上传营业执照、海关备案回执等扫描件,税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通过后即可开展退税申报。

5. 海外仓备案(9810模式专属)

- 登录“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”(广州专区),进入“海外仓备案”模块,填写海外仓基本信息:

- 自有海外仓:需提供海外仓产权证明(如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,需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)、海外仓运营团队名单及联系方式。

- 租赁海外仓:需提供租赁协议(明确租期、地址、仓储面积,协议需经当地公证)、出租方海外仓营业执照(或同等资质证明)、海外仓实景照片(含仓库招牌、内部存储区域、管理系统界面等,需标注日期)。

- 若使用亚马逊FBA、万邑通等第三方海外仓,需补充平台出具的仓储合作证明(如亚马逊FBA的“Warehouse Agreement”)、后台入库记录截图(含货物SKU、入库时间、数量)。

- 备案提交后,广州市跨境电商综试区管理办公室会在5-7个工作日内审核,通过后生成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凭证》,需留存电子版及纸质打印件备查。

 

二、退税资料准备(细分场景与要求)


 

根据货物出口及销售状态,需分阶段准备资料,确保单证信息一致(“单货相符、单单相符”):

 

(一)出口报关及预退税申报资料(货物离境后)

 

1. 出口货物报关单(9810监管方式)

- 通过“单一窗口”向广州海关(如黄埔海关、南沙海关)申报出口,报关单需明确标注“监管方式:9810”“出口口岸”“目的国(地区)”“运抵国(地区)”“指运港”(需与海外仓所在国家/港口一致)。

- 报关单内容需与商业发票、装箱单完全匹配,包括:商品名称(需符合HS编码对应的规范名称)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位、单价、总价、币制(通常为美元)。

- 报关单出口日期以海关放行日期为准,需在出口后15日内从“单一窗口”下载打印纸质版(加盖企业公章),并留存电子版(PDF格式)。

2. 商业发票与装箱单

- 商业发票需由企业自行出具,注明“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”字样,包含买卖双方名称(出口企业名称与海外仓运营方名称)、货物描述、数量、单价、总金额、发票日期、付款方式(如“FOB广州”),需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。

- 装箱单需详细列明每件货物的包装规格(如“Carton 1 of 10”)、毛重、净重、体积,与报关单及实际货物包装一致,加盖企业公章。

3. 物流运输凭证

- 海运:提供海运提单(Bill of Lading),需显示出口口岸(如广州港)、目的港(海外仓所在港口)、货物描述、集装箱号、铅封号,提单收货人需与海外仓运营方一致(或标注“To Order of 海外仓公司”);若为拼箱,需补充拼箱公司出具的分单(House B/L)。

- 空运:提供空运提单(Air Waybill),注明航班号、起飞日期、目的机场,收货人信息与海外仓地址匹配。

- 中欧班列:提供铁路运单,需包含发站(如广州大朗站)、到站(海外仓所在城市车站)、集装箱号等信息。

- 所有运输凭证需在出口后30日内获取,若为电子版需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,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。

4. 进项凭证(增值税专用发票)

- 外贸企业:需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发票抬头为出口企业名称,货物名称、规格、数量需与报关单完全一致(允许微小差异,如“个”与“件”的换算,但需附说明),开票日期需在出口日期前(若为分批出口,需对应分批数量)。

- 生产企业:若为自产货物,需提供《自产货物证明》(企业自行出具,说明货物由本企业生产,加盖公章);若为外购货物,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(要求同外贸企业)。

- 发票需已认证通过(登录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”完成勾选认证),留存认证清单及发票抵扣联。

5. 海外仓入库证明

- 货物抵达海外仓后,需由海外仓运营方出具入库单(Warehouse Receipt),注明货物名称、数量、SKU、入库日期、存储位置(如“货架A-12”),需有海外仓盖章及负责人签字(若为外文,需附中文翻译件,翻译件加盖出口企业公章)。

- 亚马逊FBA等平台可提供“入库完成通知”截图(含订单号、入库数量、日期),需标注平台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
6. 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数据

- 登录“电子税务局→出口退税管理→退税申报”,填写《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(免)税申报明细表》,逐项录入报关单号码、出口日期、商品代码、数量、金额、进项发票号码等信息。

- 生成申报电子数据(XML格式),并打印明细表(加盖企业公章),与其他纸质资料一并整理成册。

 

(二)销售后核算及调整资料(预退税后)

 

若货物在海外仓实现销售,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算,补充以下资料:

 

1. 销售凭证

- 平台销售订单:如亚马逊、eBay等平台的订单截图,需包含订单号、购买方信息、销售日期、商品名称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支付状态(已收款),截图需标注平台名称及订单状态(“已配送”)。

- 海外仓配送单:由海外仓出具的发货凭证,显示订单号、收货地址、配送日期、货物数量,与销售订单一一对应。

- 收款凭证:银行出具的涉外收入申报单(需注明“跨境电商销售收款”)、第三方支付平台(如PayPal、PingPong)的收款记录截图,金额需与销售订单总金额一致(允许扣除平台手续费,需附手续费发票)。

2. 核算申报资料

- 若预退税额与实际应退税额一致:填写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核算表》,勾选“无需调整”,说明货物销售情况(销售比例、已收款金额),附销售订单汇总表(按商品分类统计)。

- 若存在差异(如实际销售数量少于预申报数量):需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《出口退(免)税申报负数冲减明细表》,冲减原预申报数据,再重新填写《申报明细表》(按实际销售数量申报),并附差异说明(注明原因,如部分货物未销售)。

- 若货物未销售:需填写《缴回已退(免)税款申请表》,说明未销售原因(如市场滞销、退货),附海外仓最新库存报表(30日内出具),并将已退税款全额缴回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,取得缴款凭证后作为核算依据。

 

三、退税全流程操作(广州地区实操细节)


 

(一)出口预退税申报(货物离境后90日内)

 

1. 数据录入与校验

- 登录“电子税务局”,进入“出口退税管理→退税申报→跨境电商9810出口退税申报”,导入报关单电子数据(从“单一窗口”同步),逐项核对商品信息、金额等,确保与进项发票、物流凭证一致。

- 系统自动校验逻辑性(如进项金额≥出口金额),若提示异常(如商品编码不符),需修改后重新上传。

2. 资料上传与提交

- 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(PDF格式,单个文件不超过5MB):

- 出口报关单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物流提单;

- 增值税专用发票(认证通过截图)、海外仓入库单;

- 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凭证》。

- 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,系统生成“申报序号”,需记录备查。

3. 税务部门审核

- 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(负责跨境电商退税)会在10-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重点核查:

- 单证真实性:通过海关系统核对报关单数据,与物流企业核实运输轨迹;

- 信息一致性:比对进项发票与报关单的商品名称、数量;

- 海外仓真实性:抽查海外仓备案资料,必要时通过综试区联系海外仓运营方确认。

- 若审核通过,系统显示“审核通过”;若需补充资料,税务人员会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“待补正通知”,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,否则视为申报失败。

 

(二)预退税款到账(审核通过后)

 

-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,会在3-5个工作日内将预退税款(按申报金额的一定比例,通常为90%,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)划入企业备案的对公账户,到账后银行会发送短信通知,企业需及时查询并打印银行回单。

- 若涉及退税款调整(如前期多退),税务机关会出具《退(免)税调整通知书》,企业需按要求补缴差额。

 

(三)出口退税核算(预退税后次年4月30日前)

 

1. 核算申报

- 登录电子税务局,进入“出口退税管理→跨境电商9810核算申报”,填写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核算汇总表》,按实际销售情况填报:

- 已销售部分:录入销售金额、已收汇金额,附销售订单、收款凭证;

- 未销售部分:注明未销售数量、原因,附海外仓库存证明。

- 系统自动计算实际应退税额,与预退税额比对,生成《核算结果表》。

2. 税款结清

- 若实际应退税额>预退税额:税务机关会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补退差额;

- 若实际应退税额<预退税额:企业需在15日内将差额缴回指定账户,凭缴款凭证完成核算;

- 若货物全部未销售:需全额缴回预退税款,待后续销售后重新申报退税。

3. 资料归档

- 核算完成后,需将所有资料(报关单、发票、销售凭证、核算表等)整理成册,保存期为5年(自出口之日起),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。

 

(四)特殊情况处理


 

1. 申报逾期

- 若未在出口后90日内完成预退税申报,需向税务机关提交《出口退(免)税延期申报申请表》,说明原因(如疫情、物流延误),附佐证材料(如物流公司出具的延误证明),经批准后可延期至次年4月30日前申报。

2. 退运或退货

- 货物因质量问题退运回国的,需凭海关出具的《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(未退税)证明》,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回的预退税款,或冲减当期应纳税额,附退运提单、质检报告等资料。

3. 变更或注销

- 企业变更名称、银行账户等信息的,需在30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新退税备案信息;

- 注销出口退税资格的,需先完成所有未结核算业务,结清税款,提交《出口退(免)税备案撤回申请表》及相关资料,经审核后办理注销。

 

四、广州地区特色支持与注意事项

 

- 便捷通道:广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推出“容缺受理”服务,部分非核心资料(如海外仓实景照片)可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,缩短前期准备时间。

- 培训指导:广州市税务局定期在“穗税通”平台举办线上培训(每月2次),解读9810退税政策,企业可通过“电子税务局→纳税人学堂”报名参加。

- 风险提示:需确保所有资料真实有效,若发现伪造报关单、虚开进项发票等行为,将被列入失信名单,暂停退税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

通过以上流程,企业可规范完成广州地区跨境电商9810模式的退税操作,充分享受税收优惠,降低运营成本。实际操作中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(如企业所属区税务局出口退税科)保持沟通,及时获取最新政策动态。